法律是人所定的,也因此不能達到完美的地步,總有很多人找出法律的漏洞,並因此得到利益,或者從事非法的行為。這時,就需要有體制之外的力量來與之抗衡。殺人者,以命償命,是我們認為在合理不過的道理,然而,現行的法律不允許我們自己來執行死刑,唯有經過繁複的法律訴訟程序才能定罪,再由執法機關執行。但總是有些案件因證據不足或是其他力量干擾司法導致審判無疾而終或曠日費時,這對受害者是一段身心理上的煎熬,需不停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痛苦與面對奪走自己所愛的犯人,明知犯人是誰也無可奈何,這就是我們有瑕疵的法律所力有不逮的地方。
這世上如真有制裁者這樣的人物存在,犯罪事件會否因此減少?制裁者的制裁一定會產生作用,犯罪者除了法律的束縛外,多了一道體制之外無法預料與阻擋的力量與之對抗,犯罪者無法以權力或金錢來干預制裁者,以暴制暴,似乎是最有效的嚇阻方法。當夜晚來臨,我們不該擔心的是草叢中的野獸,而是與我們同類的人類,這時身旁有個制裁者隨時出現予以犯罪者致命的懲罰,這世界會安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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